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阮阮 陈一萌)6月18日,市融媒体中心接到市民电话,反映永安街玛丽地产门口一棵行道树被砍倒。
经联系园林中心、森林公安后了解到,6月17日凌晨3点,28岁的张某酒后骑电动车回家时不慎撞树,心中烦闷便取出店里的刀把树砍了。
“被砍的这棵树是国槐,胸径12公分左右,我们昨天11点接到报案,下午1点就找到当事人了。由于张某的认错态度较好,写了悔过书和保证书,最后协商的结果是张某要在1个月内种上一模一样的树,并向施工方缴纳1000元保证金,如果树死了或者没种,就由施工方代种。”森林公安李警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