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王旭辉 李岩朋)6月17日,在市公安局配合下,市法院执行干警在火车站站台成功将正在上车的被执行人王某当场抓获,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2018年,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秦某借款12万元,借款后王某并未按照承诺还款,秦某无奈之下只好将王某诉至法院。市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偿还秦某本金加利息12余万元,2019年1月秦某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王某跟市法院执行局玩起了“躲猫猫”,拒不执行判决义务,该院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
6月17日,市法院执行法官郭顺奇接到市公安局的信息,称发现王某在15点40分购买了开往开封的火车票,该列次16点整发车。时间紧迫,郭顺奇立即带队快速赶到火车站候车室,便衣法警在人流中寻找被执行人王某,这时该列车开始进站,郭顺奇立即派干警直接在火车站台等待,当被执行人王某来到站台时,意外发现执行干警,拔腿就跑,不过被早就埋伏在出站口的执行干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