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杨松播)“汝州法院以三项措施提升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工作实效,值得重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对我市法院三项措施提升交通事故案件实效的做法给予批示肯定。
近年来,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全面开展道交纠纷一体化工作,在实现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的基础上,加大法院和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协作力度,进一步拓展道交纠纷处理举措,实现线上线下相关部门一体化办案,有效提升了道交案件审判质效,取得了良好效果。2017年至2019年4月,市法院共受理交通事故类案件2680件,审结2623件,审结率97.87%。
一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提升案件一体化处理效果。公安局事故科、社区诉调对接工作站、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在同一地点协同办公,推行事故责任认定、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一站式服务,将责任比例划分、应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全程公开,确保不同部门适用同一标准;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公安民警调解、人民调解员调解、保险行业人员调解和司法调解无缝对接。2017年以来,88%以上的道交纠纷化解在诉前。今年4月,专门成立道交一体化中心,实现案件受理、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全流程高效公正处理,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是依托信息化技术,拓展司法为民举措。大力开展网上鉴定、立案、缴费、调解、开庭等工作,推行电子、电话、微信送达以及微信质证等信息化诉讼活动,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规范标准化文书制作,实现裁判结果清晰、说理透彻。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及时高效兑付当事人胜诉权益。与5家鉴定机构建立长效协调沟通机制,解决鉴定机构出庭不及时、意见书不规范等问题;与国寿财险、大地财险等5家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在诉前调解、诉讼材料接收、判后答疑、理赔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有效缩短调解、审理、理赔时限,判后理赔时限平均减少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