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许艳芳 李志剑)为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惩戒、教育和塑造功能,切实增强社区矫正效果,近日,市司法局夏店司法所在市司法局和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与夏店镇鲁张村爱心康养中心联合建立“夏店镇社区矫正服务基地”,标志着我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根据服务基地制度要求,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参加每人每月不得少于8小时公益劳动,劳动内容符合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由夏店镇鲁张村爱心康养中心和夏店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爱心康养中心负责人的管理、指导和工作分配,严格遵守爱心康养中心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服务基地的劳动纪律,爱心康养中心根据劳动项目及劳动完成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次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保证社区服刑人员的劳动效率和服务效果。
通过建立社区矫正服务基地,社区服刑人员有了可以进行社区服务的场所,很好地解决了社区服务内容单一、不便监督、社会效果差等问题,对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意识、集体观念、纪律意识的培养和社会关系的修复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