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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09

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张新明(右)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梁杨子通讯员庞利娟)5月8日,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的两位律师正在忙着接待前来求助的市民。年轻律师张新明因为一直说话,嘴唇已经起了干皮。

谈起接手的案子,张新明五味陈杂:“光今年以来,我们法律援助中心已经接待了3000多人,他们因为经济困难,遇到纠纷时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因为我们小小的帮助,哪怕是答疑解惑,也能让他们燃起生活的希望,甚至能挽救一个家。”

在张新明最近接手的案子里,有一件让他印象深刻。1月10日,汝南街道怯庄社区的桂秋和庙下镇寺上村的王伟锋火急火燎地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原来他们是在市区某面业公司卖小麦时认识的,在2018年下半年分别卖给该面业公司4000多斤和6000多斤小麦,但该面业公司仅仅支付给两人几百块,便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剩余款项。张新明听到两人的倾诉后,决定用法律武器为两人讨回公道。经过近2个月的立案、开庭,最终赢得判决,现在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我们听说咱汝州有免费的法律援助,便跑到那里找到了张律师,他为我们跑前跑后,最后追回了5000多元。”王伟锋提起张新明为自己追回的卖粮食钱,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法律援助中心隶属市司法局管理,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法律援助窗口,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设立4个值班室分别指派专职律师值班,在残联、妇联、工会、共青团、关工委、武装部、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部门设立了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还在全市456个行政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方便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群众为援助律师冯国印送锦旗

法律援助中心以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主要采取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措施,事前监督是在案件审批阶段就审查援助律师所写的诉状、提交证据等,把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结合起来;事中监督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进行案件审理过程旁听;事后监督是在案件办结后进行案件质量评估,案件办理满意度回访等,并对合格案件发放补贴,通过监督管理和奖优罚劣的措施,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咨询305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61份,受理案件2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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