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法院依托基层组织,搭建诉调对接平台的做法值得重视和推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对汝州市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诉调一体化建设的做法给予批示肯定。
市法院院长杨长坡介绍,该院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借鉴“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群众工作方法,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配备21名员额法官,并选聘173名专职调解员,大力推进诉调一体化建设,助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该经验被省高级法院、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推广。
2012年以来,全市诉调对接工作站共受理案件10710件,调解成功4795件,调解成功率达44.7%。在诉讼案件受理数量由2012年的4026件上升到2018年的15167件,提高276.72%的同时,婚姻家庭等传统民事案件数量同比只提高了45.71%。
“汝州市法院积极践行群众路线,立足化解矛盾纠纷,依托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让‘枫桥经验’在汝州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
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市委书记陈天富如是说。
搭建诉调对接平台
一线化矛盾解纠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韶华视察汝州法院诉调对接工作
3月19日下午,河南法制报记者走进风穴路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时,54岁的专职调解员王献军正和另外4名“战友”分享着一个好消息。“经过大家20多天的共同努力,十几次电话劝解沟通,在杭州打工的那个当事人终于同意和解。俩人和好了,不离婚了,明天就来签调解书。”
时间回溯到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法院在我市20个乡(镇、街道)和交警大队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市委统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按照具备法律知识、群众威望高、热心调解公益事业的标准,从2600多名群众中选拔出173人担任专职调解员。下岗待业的王献军成了风穴路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这一干就是7年。7年间,他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调解员,连年受到市法院的表彰。
王献军告诉记者,去年,风穴路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接办案件550件,其中法院委托案件470件,当事人申请案件50件,政府交办案件30件,已经成功调解370件,法院确认105件。
“调解员来自广大基层群众,在感情上更容易与群众接近,更擅长使用适合基层群众的调解办法。”市法院院长杨长坡说,为了不断提升调解员的素养和能力,该院通过邀请资深专家讲解、观摩庭审、模拟调解、实地参观等方式每年对调解员集中培训4次,并通过员额法官个案指导、现场调解等方式进行小范围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调解技巧、类案处理、廉政建设等。7年来,该院先后举办调解员培训班30余场,6000余人次接受教育培训。
杨长坡表示,市委、市政府对诉调对接工作十分重视,市政府将调解工作经费专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300万元,乡(镇、街道)无偿提供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极大地调动了全体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使调解员能依法、大胆、积极地开展工作。
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
实现蹝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蹞
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现场
“看到你们这么多次认真耐心地调解,我真是很感动,就按照你们说的意见和解吧!”近日,在我市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里,当事人董某真诚地说道。
此前,董某与裴某的交通事故案件由调解员陈俊彬、刘国庆受理。此次事故责任认定清晰,但家属情绪较为激动。陈俊彬、刘国庆多次调解,到当事人家中走访。经过反复耐心的劝说和疏导,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这种握手言和的情形几乎每天都在该工作站发生。市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李亚芳说,自2016年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成立以来,88%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都化解在诉前,法院委托调解案件平均每年达400件左右,调解成功率60%。诉调对接工作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及诉中。调解员诉前加强与保险行业的沟通,诉中辅助审判人员,交通事故审判庭服判息诉率连年增长。
诉调对接工作站不仅接受法院委托调解的民事案件,还接受乡(镇、街道)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群众上门要求调解的案件等,尽可能实现“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工作站受理的案件由法院诉调中心进行集中登记编号并录入诉调对接系统,实施跟踪监控。各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担任指导员,负责协调具体工作;法院资深员额法官担任工作站站长,负责业务指导;调解员实行坐班制管理,集中精力调解纠纷。
市法院还坚持强化考核,奖优罚劣。该院先后出台《诉调对接工作站工作章程》《调解员管理办法》《调解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对调解员进行考核,兑现调解补贴,每年表彰优秀调解员20人,激励调解员立足基层化解矛盾纠纷。
构建一站式工作体系
基层调解和司法裁判双向融合
风穴路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现场
市法院依托诉调对接工作站,探索建立纠纷化解服务的“一站式”工作体系,实现了基层纠纷群众调解和司法裁判双向融合。
建立网格化调解网络,实现附设调解与基层组织相融合。各诉调对接工作站均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工作站主动与村组(社区)基层组织衔接融合,建立网格化调解网络,各村组(社区)负责人是本辖区第一联络人,协助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员就主动带领当事人办理各项手续,通过绿色通道,一日内就可拿到确认文书,实现调解与诉讼无缝衔接。
市法院在各诉调对接工作站设立巡回审判点,对需要现场调解的案件,由巡回法官与调解员共同调解。对需要巡回审理的案件,由兼任陪审员的调解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7年来,该院在诉调对接工作站巡回审理案件2132件。
市法院依托诉调对接工作站设立“农民工涉农维权站”“家事调解工作室”,依法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同时邀请各大保险公司轮流进驻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站,联动处理纠纷,方便群众及时得到赔付。7年来,广大调解员为农民工讨薪121万元,帮助416对夫妻走出婚姻危机,463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快速得到理赔。
我市诉调对接工作站坚持调解不收费,无论调解是否成功,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坚持延伸救助,对经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前与法院沟通,及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并根据案件情况,帮助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7年来,累计为1523名群众节约诉讼费用132万元,对213名困难当事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院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们将进一步在调解机制和举措上深耕细作,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市法院院长杨长坡表示。据《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