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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21

缴纳垃圾处理费共建文明汝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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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刚鑫雨 通讯员 史曙红)近日,记者跟随市环卫处征收办来到朝阳路某店铺,老板柳女士一听说是收垃圾处理费的,非常痛快地收下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通知书。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柳女士讲述了征收垃圾处理费的意义和具体的缴费标准,她表示非常理解,并当场缴纳了钱款。

记者从市环卫处了解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经国家住建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向市区内沿街门店、经营个体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无害化处理及设施的运转、维护等相关费用支出,可以说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

据征收办工作人员史曙红介绍,目前我市收取的居民住宅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仅5元钱,营业门店和单位、学校也严格按照物价标准收取,收取的费用都偏低,大多数还是政府在买单。收缴过程中大多数人很支持工作,但也有少数居民以种种理由一直拖延,有时候碰到“钉子户”,环卫部门既无处罚权,也没有其他强制手段,只能采取规劝的形式。因此,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并不高。2018年5月22日,市城管局对拒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商户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我市首张未按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罚单,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依法征收工作迈出了一大步,环卫处也一直坚持采用以服务促征收、加强收费工作宣传、多次上门动员等措施推进收费工作。

“自开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环境卫生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为了保证城市生活垃圾正常清运,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按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咱们的文明创建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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