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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05

儿时记事

李晓伟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图片来源网络


在记忆中,儿时是充满艰辛和充满乐趣的,其中许多片断已随时间的流逝而无法回忆,更多的却被光阴酿造成一种香味醇厚而又回味悠长的酒,散发出醉人的清香,使人怀念,使人沉醉……

钓鱼

儿时钓鱼,根本没有现在这么多讲究。工具也简单,一根细细长长的竹竿,一条尼龙线,一个用针弯成的鱼钩,浮子是用一节干透的蒜莛做成的。工具准备齐全,找一片肥沃的土地挖上几条蚯蚓,一切便已妥当。

约几个小伙伴来到小河边,那时的小河还没被污染,草肥水美,鱼虾成群。拣一处水深鱼多的地方,鱼钩穿上蚯蚓,往水里一抛,便算正式开始了。哪像现在钓鱼,准备的东西一包一包的,开始钓时还得先下鱼食,做成窝子,然后得静静地待上一天半天,等鱼上钩。那时钓鱼,我们不找死水、深水处,专拣流动着的,能看到鱼在水里游动的地方。手里的鱼钩抛在水里后随着水的流动而跟着走上一段,然后再折回头来,从开始放钩的地方重新钓起,一般来说,中间这段路程(大约几十米远)不需走完,总能钓上一两条银光闪闪的白条鱼来。每钓上一条鱼时,跟着拾鱼的小孩便会大呼大叫地兴奋一阵子。

如果几个人同时钓起,心里便有一种强烈的竞争意识,这是天生的。先是比谁钓的最多,然后比谁钓到的鱼最大,但是钓到再多的鱼也比不上钓到最大那条鱼的人值得赞赏和羡慕。于是我清楚地记得,其中一个小伙伴每有一条鱼上钩而没被钓上来时,总是说这条鱼有多大多大,比所有钓上来的鱼都大等等,因此而成为小伙伴们嘲笑的对象。现在想来,他的这种心理与伊索寓言里吃不到葡萄的狐狸心理是一样的。

钓完鱼后,小伙伴们便会平均将鱼分开,拿回家或煮或煎,以弥补正在成长的身体内的油水不足,同时,这种做法也是得到大人的首肯和默许的。

现在钓鱼,既费时费力,又往往是空手而返,已完全没有当年那种心情。有时已准备好所有的东西去钓时,仔细想想,与其徒增烦恼,不钓也罢。

捉麻雀

捉麻雀是晚上的事。

夜深人静,倦鸟归来,睡不着觉的“夜猫子”们如鬼子进村般蹑手蹑脚来到粮管所后院一片小树林里,打开手电筒,一齐照向睡在树枝上的鸟儿。麻雀也怪,被手电筒光束照定后一动也不动地蹲在树枝上,任凭捉弄。小伙伴们便用石块或竹竿朝树枝上猛烈扫射,便有一些麻雀扑扑啦啦地掉下来。

捉麻雀时分工是明确的,有人专门打手电,有人专门打弹弓,有人专门捡麻雀。这时的战斗场面有条不紊,井然有序,手电筒光束指处,石块便如枪林弹雨般猛烈扫射,树叶和麻雀便落一地,这时大家都会住手,待专捡麻雀的伙伴任务完成后,换一个地方又是一阵扫射。一个晚上下来,几个网兜便满载而归。

至于掏麻雀,和我们的行动比起来纯属小巫见大巫。几个人扛一张梯子,挨着屋檐串,运气好时,或能掏出一窝羽毛未丰的幼崽来,张着黄嘴丫子嗷嗷待哺,食之无肉,弃之可惜;或能掏出一窝鸟蛋来,或煮或烧,大快朵颐,也算不错;最怕气喘吁吁地扛着梯子转悠半天却一无所获,终于掏出一窝有东西时,拉出来一看,原来是条冷冰的蛇,实在是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这样几次下来,便兴趣索然。

那时麻雀尚属四害之一,捉麻雀是大力提倡的,据说还有地方专门收购麻雀脚。我们便把抓到的麻雀用一个大纸箱养起来,多时便一一杀死,食其肉,取其脚,扔其羽毛,惹得邻居老奶奶直骂我们作孽。最后积攒了满满一纸盒的麻雀脚却无处可卖,直至发臭弃之。荒唐年代自然少不了荒唐之事。

洗澡

小时候游泳叫洗澡,也没有游泳池。天热时到河边找一处水深人少的地方,吃过午饭,和小朋友们相约而去,也不分动作姿势,跳下去“噗噗通通”地闹腾一阵子,快上课时,爬上岸便胡乱穿好衣服,一窝蜂地往学校跑。

每到夏天是学校老师们最头痛的时候。大人们固然能耐得住酷暑炎热,小孩子们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往河里跑。特别是上了学的孩子们,等吃过午饭,便以去学校做作业为由成群结对去河里洗澡。那时贪玩,又无法掌握时间,总是听到学校铃声响时才往学校跑,结果总是迟到。开始尚可以编瞎话骗住老师,到后来迟到的次数多了,人数多了,老师便不再相信,便罚站,罚背课文。也许是运气不好吧,每次迟到,总有我在内,总罚背书,以致于后来背书在班上总属前茅,这也算塞翁失马,因祸得福吧。

有一次中午和几个同学去河里洗澡,等听到上课铃响时,再去学校已来不及了,和伙伴们一商量,干脆逃学,省得被罚,便在水中尽情玩耍起来。正玩得兴起,忽听一声“老师来了”,伙伴们纷纷向岸边游,我只好躲进芦苇丛中。伙伴们拿了自己的衣服,只有我的衣服孤零零地放在岸边。老师一见水中没人,只有我的衣服,以为出了事,便大声喊叫起来。喊了一会儿,不见有人上岸,便要脱衣服往水里跳。这时,躲在庄稼地里的伙伴们走出来拉住了老师一齐叫我,我才满脸羞愧地光着屁股游了出来。

那一次,出乎意料地是老师并没有因此罚我,但那次的经历却给我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现在想起来,身边仿佛仍然回荡着老师的声音。

打仗

夏天的夜晚,明月高悬。

收获之后的打麦场上,只剩下麦秸堆和麦秸垛。这里便成了我们小把戏的好去处。

打仗的游戏开始了。小伙伴们分成两派,玩官兵抓强盗。分配完毕,强盗们四散逃离,各自找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躲藏起来,让官兵去抓。这时,指挥整个战斗的司令官一声令下,官兵们开始行动,挨着地方寻找。麦秸垛上、麦秸堆中、场边未清除的草丛里、干涸的小河沟、小树上都是躲藏的好地方。官兵们仔细地搜索着,小心翼翼地寻找,还得提防强盗们的偷袭。每抓到一个强盗,这个强盗必须高举双手,俯首贴耳,以示投降,不能再去参战,直到下次战斗的开始。强盗们被官兵一网打尽,这场战斗也就决出了胜负。俘虏们拍打着身上的泥土和杂草,仿佛已忘掉了刚才发生的一切,等待着去迎接下一次战斗的到来。

第二次战斗开始了,双方的身份都已做了调整,强盗成了官兵,官兵变成强盗。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切都很公平,我们有自己的规则,这个规则是谁也不能破坏的。我们玩打仗,其实不为什么,不为土地,不为钱,就为好玩,就为老不“真死”,能成英雄,是英雄就可以当司令。司令在小伙伴中间是很有权威的。很多时候,大人的话可以不听,老师的话可以不听,司令的话是必须听的,谁若违犯了这个原则,便会在小伙伴们中失去立足之地。

我们从小就想当司令,从小就崇拜英雄。

烧荒

秋收过后,田野里一派萧条。

我们便开始去放羊。那时候学校里放秋假,小伙伴们把家里的羊牵到秋收过后的田野里,任其撒欢啃荒。接下来便分头去拾荒草,干树枝和干红薯秧,然后找个避风处,用红薯秧围成一个圆圈挡风,把拾来的干柴堆在中间。等小伙伴们坐定后,不知谁偷来家里的“洋火”,“嚓”的一声,一粒小小的火种就将整个荒野点燃了。

火势熊熊地燃烧起来,有人便将从地里刨出的红薯、玉米或豆子放在火里烧,能逮着几只大肚子蚂蚱或蛐蛐来烧着吃更好。不一会儿,田野便弥漫着一股香甜的烧红薯味和烧蚂蚱味来。待烧熟后,小伙伴们抢着闹着分吃了,这时候,我们又唱又跳,仿佛成了世界上最快乐的人,身上的寒意,也让这热烘烘的野火给驱走了。

“烧荒吧”。吃完闹完,不知谁提议道。于是,找一条长满荒草的田埂,摘掉头上的帽子挡住风,“嚓”的一声,火便燃烧起来。风助火势,火助风威,一会儿工夫,田埂便成了一条火龙,毕毕剥剥,呼呼啦啦,煞是壮观。小伙伴们追赶着火势,舞之蹈之,唱之闹之。当火势大起来时,总有附近田里的大人过来大声呵斥,就连忙用树枝去扑火。火虽扑灭了,但我们没有耳性,找一处草深的地方照烧不误。

烧掉了的枯草,留下黑黝黝的一片,变成了尘土,为开春的小草增肥补料。于是烧了长,长了烧,成为生生不息的轮回,正应了古人那句名言:“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爆米花

“爆玉米花喽———”

黄昏,巷口一声悠长的吆喝声便把大大小小的孩子们给吸引过去,围着爆米花的人。等他把工具摆放停当,便飞也似地跑回家,把家里的玉米挖出一小瓢来,然后缠着大人要上一角钱来,便到爆米花的摊前排队等候。家里条件好一点儿的,能把家里的大米拿出一些来爆,那时大米属细粮,来到摊前便自觉高傲几分。

一般来说,每逢爆玉米花的人来到村里,大人总不会让我们这些小把戏失望。那时候零食既少且贵,点心更属送礼之物,一般舍不得去买。爆一篮子玉米花,花钱不多,又让孩子们高兴,何乐而不为?

我们围在摊前,提着篮子随着队列慢慢前移。如果有几个要好的小伙伴聚在一起,便托一人看住所有的篮子,剩下的去抢玉米花吃。无论谁家的玉米花爆熟,我们总能多少抓上几把,那时候人厚道,一般不会责怪。玉米花快要熟时,那人停止了摇动机器,在锅下支上一段熏得乌黑的木块,将锅口对准一条破麻袋,等我们小把戏捂上耳朵,便一改平时肮脏猥琐的形象,炫耀似地环顾四周,如战场上威风凛凛的将军在检阅自己的部下。然后一扳开关,“嘭”地一声,一股白色的蒸气便随着爆米花的香味在空气中荡漾开来。

那时候走乡串村爆玉米花的一般是老年人,岁月的痕迹无情地刻在他们的脸上,火的烧烤更使他们看起来肮脏和苍老。但这一切并不影响在小伙伴们心中的地位,甚至成为令人羡慕的对象,以至于有一位小伙伴曾庄重地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去爆玉米花。现在想来固然可笑,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如信徒对神的膜拜,令人不敢亵渎,地位也在伙伴中间陡然增高。

夜渐渐深了,等他爆完最后一锅,场地上便只剩下他孤零零的身影,在微弱的炉火下不紧不慢地收拾着东西。

如今条件好了,各种各样的零食扑天盖地,玉米花也比以前香甜可口,但仔细想想,却已没有了当年那种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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