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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0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2-22

林业局救助猫头鹰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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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于俊鸽 通讯员桂伟红)2月20日,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工作人员接到家住宏翔大道的申先生的求助电话称:刚刚在买菜途中捡了一只猫头鹰幼崽,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林业局专家能予以帮助。

野保科工作人员迅速赶往宏翔大道,在申先生家里见到了猫头鹰幼崽。经林业工作人员鉴定,确定它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经兽医站医生仔细检查,该猫头鹰幼崽体表未发现有任何伤残情况,健康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工作人员当日下午将其放归大自然。

编后: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应该这样做!

野生动物说起来很远,实际离我们很近,我们身边的很多动物都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据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捡到的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而我们身边常见的多为“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常见的动物主要包括麻雀、喜鹊、白鹭、池鹭、鹌鹑、夜鹰、戴胜、雉鸡、野兔等。

市民如果也遇到和申先生一样的情况,不要轻易伸出援手,也不要私自饲养救助,可以先在附近观察,因为猫头鹰幼崽或者其他雏鸟一般是因为风雨意外从窝中掉落,因此它的窝就在附近,如果迟迟没有母鸟来找它,为了防止被猫狗叼走,可以先行保护起来,然后请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对其救助。不建议人为饲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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