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拟在汝州市西北、夏店乡陈窑村东北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设计规模1×50M VA,本期建设1×50M VA。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汝州许继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汝州市禄丰街西十二排6号
联系人:田俊义
联系电话:15238359718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1号楼1505
联系人:刘新江
联系电话:13937126367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工程在整个建设过程分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施工固废。
运行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有:升压站运行产生的电磁及噪声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①准备阶段:评价单位接受委托,研究项目建设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②现场阶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现场开展公众参与调查;③编制阶段: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质量现状,对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程度给出明确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完成报告表。
(2)主要工作内容:①环境质量现状调查②公众参与调查③环境影响评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方式
任何本工程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单位可以在该信息公开后,以致电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
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