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时代来临,将带来几重变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国际出版成果展示会在京举行无证照经营:惩教结合,避免一概取缔 14级强台风让人凌乱美第七舰队指挥官将被撤职世界机器人大会开幕微言把阳光装进行囊汝州许继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汝州甄窑风电场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92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8-24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无证照经营:惩教结合,避免一概取缔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据新华社8月23日电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办法》强调放管结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制度氛围。一是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并为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办法》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二是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河南日报 

Copyright © 2011 今日汝州智慧全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汝州市老二门街南段   邮编:46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