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吴伟伟)12月28日,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市电商大厦12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运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洪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辉星、王沧海,市领导孙国正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青岭,市公安局局长祁明安,市检察院、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胡洪献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汝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的报告;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汝河湿地公园森林大道项目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报告;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汝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园片区吴洼城中村项目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报告;汝州市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在分组审议后,表决通过了《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汝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决议(草案)》《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汝州市人民政府将汝河湿地公园森林大道项目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草案)》《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汝州市人民政府将汝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园片区吴洼城中村项目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草案)》《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汝州市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还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以及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个别市八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