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 通讯员杭高博)12月25日下午5时30分,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将在12月25日2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时我市机动车限行自动解除。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文件显示: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和《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决定于2018年12月25日2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 I级)响应。根据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限行时间显示,预警信息撤销后限行自动解除。
据了解,预警解除后,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还要加强会商研判,做好下一轮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工作;12月28日前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次预警响应的总结评估报告(企业落实情况、应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