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于俊鸽 通讯员白延飞)12月17日,由省戏剧家协会组织开展的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授牌仪式在省文联会议室举行,仪式上,我市被授予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于2017年10月开始申报,经过积极筹备,我市进入考察阶段。2018年7月河南省戏剧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莅汝,考察组认为我市对中央支持戏曲发展的政策落实到位,对戏曲事业包括民营院团的扶持力度较大;重视基层文化硬件建设,全市已建成村级乡村大舞台160多个;民营院团蓬勃发展,汝州市第一曲剧团荣获中宣部、文化与旅游部颁发的全国文化送基层先进单位,近年来创作的《天下父母》《天青梦》等先后在黄河戏剧节、省戏剧大赛中获奖。
据了解,“河南省戏曲之乡”评选命名今后将每年举行一次,对已成功申报的地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考评一次,不达标者将取消“戏曲之乡”称号,优秀者将推荐中国戏曲之乡评选。此次获得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荣誉称号的城市有3个,分别为:许昌市、开封市、汝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