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考察团赴广西南宁市考察生态环保工作坚持问题导向 补齐工作短板刘鹏调研城区创文工作在新时代创造新的更大奇迹老人公园晕倒 众人热心相助创文,我们一直在路上我市获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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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7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2-18

我市获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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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于俊鸽 通讯员白延飞)12月17日,由省戏剧家协会组织开展的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授牌仪式在省文联会议室举行,仪式上,我市被授予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于2017年10月开始申报,经过积极筹备,我市进入考察阶段。2018年7月河南省戏剧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莅汝,考察组认为我市对中央支持戏曲发展的政策落实到位,对戏曲事业包括民营院团的扶持力度较大;重视基层文化硬件建设,全市已建成村级乡村大舞台160多个;民营院团蓬勃发展,汝州市第一曲剧团荣获中宣部、文化与旅游部颁发的全国文化送基层先进单位,近年来创作的《天下父母》《天青梦》等先后在黄河戏剧节、省戏剧大赛中获奖。

据了解,“河南省戏曲之乡”评选命名今后将每年举行一次,对已成功申报的地区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考评一次,不达标者将取消“戏曲之乡”称号,优秀者将推荐中国戏曲之乡评选。此次获得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荣誉称号的城市有3个,分别为:许昌市、开封市、汝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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