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通讯员杭高博)12月6日上午8点,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和《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决定于2018年12月6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预警解除后,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将于12月9日前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次预警响应的总结评估报告(企业落实情况、应对效果)。
据《关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通告》显示:当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达到橙色预警(I I级)或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限行措施,时间为全天(0:00—24:00),预警信息撤销后限行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