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郭营战 通讯员 雷振东)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这个俗语在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得到了巧妙运用。11月20日,我市一对夫妇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工作人员认真登记后告知他们:夫妻双方走到一起就是缘分,你们可以再考虑一下,是否选择离婚预约登记。征得该夫妇同意后,工作人员为他们办理了离婚预约登记手续,让他们在12月5日上午10点来办理正式离婚手续,回去后请慎重考虑。12月6日,记者从工作人员处获悉,该对夫妇经过慎重考虑后,重归于好,不再离婚。
近年来,我市婚姻登记处在办理大量协议离婚事件时发现,现场调解后,男女双方的离婚意愿有时是可以逆转的。为了减少夫妻因冲动离婚,通过长期从事一线婚姻登记工作积累的经验,市民政局根据婚姻服务特点,确定由婚姻登记处试行离婚预约登记,利用预约时间为冲动型离婚“降降温”。
“采用离婚预约登记的目的是让夫妻两人冷静思考。离婚预约登记不是强制的,由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愿选择,对于婚姻完全破裂、当事人意愿明确、手续完备的,婚姻登记处还是尊重其双方意愿现场给予及时办理离婚登记。”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张幽梅告诉记者。
据了解,夫妻双方如选择离婚预约登记,男女双方当事人需填一张预约表,15天后由男女双方带齐证件、手续和离婚预约回执单,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婚姻登记处正式办理离婚登记。若预约登记的时间段男女双方没来婚姻登记处办理,则预约登记自行失效,也就是说预约登记成功起到了保护婚姻的效果。目前,已有12对夫妻接受了离婚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