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农商银行:多举措引金融“活水”助小微企“解渴”入冬了,请您注意安全用气暴走≠乱走!鸡蛋大头朝上存放时间长婚约财产应否如数退还毛泽东离京巡视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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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29

婚约财产应否如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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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是男女双方为成就婚姻而按照民间习俗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从狭义的角度讲,婚约财产纠纷仅限于金钱和财物方面的权利之争。据统计,我省某县法院2016年受理此类案件0件,2017年受理4件,2018年1月至10月受理11件,呈现上升趋势。

其特点:1.男女双方在交往中的共同消费;2.双方互相赠送的礼品;3.为缔结婚姻而自愿支付的礼金;4.为满足对方的成婚条件而被迫支付的财物;5.买卖婚姻支付的财物;6.为玩弄异性而支付的财物;7.其他经济利益,如安排调动工作等,从狭义的方面来讲,这已不能界定为婚约财产。

此类案件如何处理:1.婚约财产纠纷中的“礼金”等,数额较小的,一般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按照《合同法》一百八十五条和《物权法》的规定,一般判令不予返还。被认定为不当得利的婚约财物,在婚约解除后,应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一般判令返还财物。2.以促使婚姻成就为目的,一方给付价值较大的礼金财物,应定为彩礼。对于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一方要求返还的,应予支持。同时对返还的程度,应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公平诚信和公序良俗及双方有无过错等情况,予以酌定。3.借婚姻索取的财产。无论数额大小,一般应判令返还。4.借婚姻骗取的财物,如果数额较大,定性为犯罪所得,做没收或返还受害人处理。如果数额较小,情节轻微,应认定

为违法所得,按不当得利返还支出方。5.包办买卖婚姻所支付的财物。我国《婚姻法》第三条已明令禁止。由此所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交出财物的一方,应判决收缴国库。6.假借谈恋爱玩弄异性,所花费的财物,其所给付的财物属于不正当开支,其行为是自愿的,应认定为赠与,一般不予返还。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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