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7日审议通过。
决定:
接受陈天富辞去汝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吕春恒辞去汝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并报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刘鹏为汝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现予公告。
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