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市区某饭店就餐,吃过饭埋单索要发票时,被告知饭店内发票已用完,让过几天再去取,等事隔几天消费者再去索要时,仍以此为借口而推诿,一而再、再而三,直到消费者失去耐心而自动放弃。此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让人分外窝火。
饭店属于经营服务单位,顾客在此消费索要发票天经地义。对于讲诚信的企业,即使顾客当初因故没有索取,但只要经营行为已经发生,消费事实已经成立,就没有任何理由剥夺其索要发票的权利,而这家饭店竟然以所谓“过期”为理由拒绝给付发票,引起消费者的强烈质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诚信经营无疑是商家尊崇的制胜法宝,而个别商家嘴里尽管也是这样说的,但做法上却是另外一套。
稍有常识的商家都知道“顾客是上帝”,并尊崇“商以诚为本”的经营理念。这家饭店也不是不明白这些基本的经商之道、服务之要,他们拒绝的,又何止是给顾客的经营发票,而是依法纳税的原则,更是诚信经营的商德。这种极端的利益至上行为,无异于是在拿诚信的铁律来砸自己的“牌子”、坏自己的名声、毁自己的形象,于国有失、于人有损、于己有害,着实不该。
诚信经营,体现在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它是一种社会公德,更是一种美德。现代都市生活节奏加快,一些地方设立了无人售报亭、无人售票车、无人雨伞处。这些都市新风景既方便了群众,又检验了市民的社会公德。在这些地方,有人买报刊杂志照样付款,雨停后自动将伞及时送回,皆是于细微处所见的精神风貌。在我市,曾经出现过的“无人菜摊”更是被传为美谈。为什么有的人总要抛弃诚信,用卑劣的手段窃取一点蝇头小利呢?我们只能将其归结为:这些人丢掉了包含着一种高尚品质的美德———诚信。
其实,这家饭店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发票,并非真的是“发票用完了”,也没有纯粹让顾客为难的意思,说白了,他们无非是想借此减少营业额,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正是他们自身利益因素在作怪,才促使其宁可强词夺理、“得罪”顾客,也要当铁公鸡———一毛不拔。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缺少诚信,一个社会何谈和谐?何谈发展?商家经营,更要以诚信为本,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诚信经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为,这是为人之本,处世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