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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22

骑岭司法所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因人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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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黄素霞 高亚锋)近日,骑岭司法所新接收一名矫正对象,现年17岁的杜某某,父母常年在外务工,自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因疏于管教,于2018年5月21日因犯罪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为更好地帮助未成年社矫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骑岭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杜某的情况“因人施教”。

该乡司法所出于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隐私的目的,对杜某某采取单独报到、单独教育等措施,但他每次到司法所显得非常沮丧。看到这种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申请心理辅导,经过市社区矫正科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次帮扶教育后,杜某重新找到了人生的方向,想学习一技之长,回报社会。杜某最终确定了学习专业———汽修专业。通过多渠道咨询,他认为平顶山某技校汽修专业师资雄厚、技术过硬。经请示上级领导,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可以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提供帮助,最后同意并协助杜某办理了入学手续。

我市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同到杜某就读的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并成立由班主任在内的矫正工作小组,告知班主任,要对杜某的动向及心理状况时刻给予关注并要随时与司法所保持联系。除了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无法按时进行外,对杜某的其他监管教育措施不变。杜某在回汝期间仍要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一样接受司法所的监管教育。半月来,杜某能够在学校认真学习技能,并发自内心地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其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挽救一个孩子就等于挽救了一个家庭。”骑岭司法所对未成年社矫服刑人员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在严格教育的同时,更关心其身心健康,鼓励孩子积极面对人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今后的学习生活,积极融入社会、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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