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乐义 通讯员 杭高博)8月15日、16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对全市20个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委局的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全市共组成7个考核组,依据考核评分细则,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核心目标,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现场核实的方式,分区域对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委局进行考核。主要核查各相关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据了解,此次考核是对全市各相关单位落实2018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承担职责的一次全面检查,旨在通过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台账资料检查与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后将依据相关奖惩办法条例实施奖励和追责,对于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亮点和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对于污染防治成效差,未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