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打造脱贫攻坚“纸坊模式”城管扶起摔倒老人获点赞简 讯对农民开展反假币宣传我市四部门联合整治培训机构安全课堂到山村要闻简报春风化雨润温泉微友热评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215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19

我市四部门联合整治培训机构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吴伟伟)7月18日,记者从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至2019年5月,市教体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四部门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整改重点为,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全面杜绝“一证多址”办学行为。按照“一校一证”的原则,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址之外办学,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擅自设立分校或擅自布设办学网点等“一证多址”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限期整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登记注册的有关文化教育咨询企业进行全面统计,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反工商法规和企业不依法公示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以及无照经营行为,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无证从事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行为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办学许可证,对擅自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进行排查摸底,指导其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市教体局牵头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公布办学条件不达规定要求、超范围办学、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培训机构名单。各中心校、市直学校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师管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专项治理;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自查自纠,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教师参与或组织校外培训,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河南日报 

Copyright © 2011 今日汝州智慧全媒体数字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汝州市老二门街南段   邮编:46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