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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11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动态管理保障公租房公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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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梁杨子通讯员李素丽)近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对汝南安居小区存在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或无故拖欠租金的166户公租房租户取消了住房保障资格。这是开展公租房清查行动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是一种过渡性的住房保障措施。去年以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结合法定租房人具有较大流动性的特点,多措并举强化动态管理,有效预防骗租、转租、欠租、空置等违规违约行为,确保全市公租房资源公平使用。

首先制定出台《汝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明确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审核程序、租金定价要求、配租规定以及后续管理等,为公租房规范管理奠定政策基础和制度保障。实施公租房报名常态化受理制度和申请人诚信承诺制度,并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原则,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配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其次,建立健全承租家庭档案,完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动态核查承租家庭配租资格,适时清退不符合条件或条件发生改变的公租房承租对象。对于弄虚作假、采取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信息等欺骗手段承租公租房的,除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所承租房屋之外,还会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住房保障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最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违约使用房屋行为,对存在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无故拖欠租金、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以及擅自装修房屋的承租人进行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向阳安居小区和新区开展清查行动,对违规违约使用公租房行为零容忍,发现一户,清退一户,把有限的公租房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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