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汝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奖励及责任追究办法十一、物价工作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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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6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27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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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的通知》要求,现将6月26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信访举报件情况公示如下:

6月26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28批信访举报件共5件,涉及风穴街道、汝南街道、骑岭乡、临汝镇、米庙镇,现正在办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0批)

2018年6月26日

一、汝州市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80036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镇李庄村乌鸦张自然村村民举报我村汝河段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污染的事实。汝河在我村境内有1500米,建有4个养殖厂,其中支部书记张木伟的猪厂最大,占地20亩,污水粪便直接排到汝河里。这次环境整治,两个厂都勒令拆除,张木伟和他弟弟的两个猪厂动也没动,养殖厂需建在离主河道1000米远的地方,他们直接建在汝河滩上,离主河流不到50米,现在还在继续养殖,为什么有的拆除有的不拆除?有权有钱就可以违法?同时张木伟和他侄儿张洋洋采石挖沙,破坏防护林地150亩,使我村绿水清川的汝河滩变成了乱石滩,严重地破坏了我村汝河段的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4个养殖厂的基本情况

4个养殖厂分别是:1.汝州市利群牧业有限公司,现生猪存栏161头,母猪9头,属于规模以上养殖厂,距离北汝河50米,负责人为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木伟;2.张进伟养猪厂,现生猪存栏117头,母猪23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厂,距离北汝河超过1000米;3.张占福养猪厂,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厂,在北汝河河道内;4.张保国养鸭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厂,紧邻汝河河道。

(二)反映的其中支部书记张木伟的猪厂最大,占地20亩,污水粪便直接排到汝河里。这次环境整治,两个厂都勒令拆除,张木伟和他弟弟的两个猪厂动也没动,养殖厂需建在离主河道1000米远的地方,他们直接建在汝河滩上,离主河流不到50米,现在还在继续养殖,为什么有的拆除有的不拆除?有权有钱就可以违法的情况调查

部分属实。我市2018年5月份开展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活动,按照下发文件《汝州市北汝河及其支流沿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北汝河主流两侧1000米、支流500米范围内养殖场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对北汝河及支流沿线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关闭拆除,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全面实施污染整治,并配套升级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达标减量排放。该村涉案的4家养殖厂中:利群牧业属于规模以上养殖厂,按要求需进行综合整治,经现场调查建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使用,且在环保局备案,不存在污水粪便直接排到汝河的情况;张保国养鸭厂和张占福养猪厂属于规下养殖厂,按要求需进行关闭拆除,目前已全部清圈,正在拆除养殖设施;张进伟养猪厂距离北汝河较远,不在此次整治范围内。所以张木伟的利群牧业养殖场和张进伟养猪厂此次未拆除,只拆除了张保国养鸭厂和张占福养猪厂。我市养殖场(户)的拆除与整治标准是统一的,并不是有权有钱就可以违法。

(三)关于反映张木伟和他侄儿张洋洋采石挖沙,破坏防护林地150亩,使我村绿水清川的汝河滩变成了乱石滩,严重地破坏了我村汝河段的生态环境的情况调查

属实。张洋洋,张光伟之子,张木伟侄子。2010年,张光伟在杨楼镇李庄村乌鸦张自然村汝河南岸建洗砂场,该场除2013年至2014年未办理采砂许可证外,其余时间均办理采砂许可证。2015年初张光伟因病去世后,该洗砂厂由张光伟之子张洋洋接管经营。张洋洋经营砂场期间,将李庄村部分村民的土地征用后,把土地上的零星树木推倒清理后采挖砂石。2016年9月张洋洋将生产设备和房子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汝州市寄料镇寄料村村民郭冰冰,郭冰冰注册登记该砂石场为“汝州市杨楼瑞源砂石场”。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7年5月12日,经汝州市林业局林业工程师、平顶山市丹阳林业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师和汝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共同对该砂石场进行勘验:该砂石场共占用土地面积39.98亩,其中占用林地面积27.6亩,林地地表地貌遭到严重破坏,恢复林地的原有功能十分困难。2017年6月1日,汝州市森林公安局决定对汝州市杨楼瑞源砂石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经汝州森林公安局民警侦查后认定该砂场内的林地遭到严重破坏的行为是张洋洋所为。2018年1月30日,汝州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洋洋刑事拘留,2月2日张洋洋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2017年9月份杨楼镇政府对该砂石场取缔后至今未再生产。

问责情况:“无”

二、汝州市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38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焦村镇邢村四组石五战(原党支部书记),现任焦村镇副镇长,伙同马道组赵震须破环黄涧河的生态自然环境,防洪渠防洪坝被破坏,将砂石土方卖给高速建筑工地,从南到北挖了约三千米长。石五战在焦村镇副镇长选举时拉帮结派,弄虚作假,投诉到镇政府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平顶山市汝州市焦村镇邢村四组石五战(原党支部书记),现任焦村镇副镇长,伙同马道组赵震须破环黄涧河的生态自然环境,防洪渠防洪坝被破坏,将砂石土方卖给高速建筑工地,从南到北挖了约三千米长的情况调查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黄涧河是汝州境内北汝河的一条支流,全长31公里,属季节性河流,长年干涸,发源于大峪镇,流经米庙镇、焦村镇,至纸坊镇汇入北汝河。在焦村镇境内长约8公里,河床与两岸几近持平,极不规则,河道内未修建防汛排水设施,给附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2014年4月,由于修建焦桐高速公路汝州段,需大量土方用于抬高路基,且该路段不能满足施工大型车辆通行需要(该河道与高速路平行,距离不到1千米)。施工方找到该村12组组长赵顺江协商,后赵顺江又找到9组、10组组长,最终商议由施工方将河道清理、平整,满足车辆通行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所用,而所清理出的物料,由施工方用于修建高速路,邢村村委在发现此情况后,并没有进行过多的干预和制止。

6月20日,组织市水务、地矿、国土及焦村镇政府对现场进行排查。经排查,黄涧河邢村候湾自然村至赵村自然村段约2200米长的河床下挖了3米左右,河道呈平整、规则的U形槽状。经相关部门认定,没有人为修建的防洪排水设施,不存在私挖乱采破坏防洪渠、防洪坝迹象,河道两岸耕地保护良好,无破坏现象。

针对疏于管理,由焦村镇主要领导对邢村原支部书记石五战同志进行谈话,并责令其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全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以警示教育他人。

(二)关于石五战在焦村镇副镇长选举时拉帮结派,弄虚作假,投诉到镇政府多次未解决的情况调查

经调查,石五战系邢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现任焦村镇副镇长。2016年3月,按照《中共汝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汝发〔2016〕13号)要求,各乡镇、街道从本辖区现任支部书记中(年龄45周岁以下,任期满三年,市级优秀支部书记)推荐一名作为副科级干部人选,而石五战符合上述条件,经焦村镇党委组织的民主评议、推荐公示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参加并通过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面试后,提拔为焦村镇副镇长。该提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拉帮结派、弄虚作假现象,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投诉。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1批)

2018年6月26日

一、汝州市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95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镇双庙村,村干部在炉沟河内挖沙,卖沙,污染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汝州市杨楼镇双庙村炉沟河旁确实存在有小型的洗沙设备,但该洗沙厂早已经停产,现场机器已生锈,设备电路已断,属废弃设备,该设备所有人为双庙村八组群众郑银伟,其身份不是村组干部。经过对炉沟河杨楼段排查也未发现有机械采挖的痕迹,现场无原料,只有少量产品。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1日,汝州市杨楼镇政府组织人员、机械对现场设备进行拆除,当天已拆除到位,剩余的少量产品已清理。

问责情况:“无”

二、汝州市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59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小屯镇时屯村南20米左右,有个煤场占地300多亩,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该煤场实为河南禾诚物流有限公司所有,总占地300亩,2012年建成投产,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备案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手续。该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商品包装、搬运装卸、物流信息服务、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道路货运运输等。在2016年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达到整改要求并在环保局备案,文号为第十一批(汝环字〔2016〕205号)。按照清理整改要求,场区地面已硬化,场区四周建有8.5米高的防风抑尘网,煤堆用软网覆盖。配备有移动喷淋装置,但煤场周围喷洒不到位,车辆出入场区冲洗装置简单,效果不好,存在扬尘逸散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5月9日,小屯镇政府随即巡查发现该企业在出厂车辆冲洗、堆场物流覆盖等方面工作不到位,造成粉尘污染,根据《汝州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对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禾诚物流有限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保证在车辆喷淋设施、清洁池和封闭式大棚未建立前不进行生产作业。截至目前,所有料堆均已全部覆盖到位,车辆喷淋设备正在施工中,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预计喷淋设施于6月30日前安装到位,封闭式大棚于9月30日前施工完毕。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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