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汝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薛留拴辞去汝州市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汝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汝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