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旭)“史法官,我今天是专门来还钱的,请你们快把我的名字从老赖榜上撤下来吧,现在弄得我啥事也办不成了!”2018年6月4日,被执行人庞某拿着案件款赶到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法官史志强,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2014年底,庞某(女)与赵某经人介绍认识并订婚,1个月后举办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相处时间短,缺乏了解,婚后常因琐事生气,难以相处,2015年底赵某到法院起诉庞某要求返还彩礼款。法院经审理判决庞某返还赵某彩礼款20000元,但判决生效后庞某便玩起了“失踪”,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两年多一直找不到人。法院经过多方寻找无果后,依法将庞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期,庞某在办理医疗保险时,发现其身份证有效期限已过,于是庞某来到了户籍所在地的小屯镇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却被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她上了法院的“老赖榜”,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补办身份证。直到这时,庞某才明白了什么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后悔莫及的庞某赶忙来到市法院执行局,将20000元早就该履行的案件款交到了史志强的手中。
市人民法院与多家部门合作,联合重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不断拓展和丰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领域和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