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学礼
重温战火纷飞的激情岁月,缅怀那段血雨腥风的壮丽史诗,笔者把人民公安与革命军人划上了等号,因为,共和国的人民警察是从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里走出来的一支重要力量。
回顾上世纪新中国成立前后那段风起云涌的发展历史,在国家政权还没有完全建立之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浴血奋战,在经历了十四年抗日战争战火洗礼后,国民党反动派为了抢夺胜利果实,调转枪口,挑起内战,与曾经并肩作战赶走日本侵略者的中国共产党军队反目成仇。紧接着,国内革命战争全面爆发。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和受苦受难的劳苦大众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了一场史无前例的人民战争。
翻开汝州公安发展历史,查阅有关史料记载,汝州市(临汝县)公安局成立于1948年5月。
早在1944年9月21日党中央命令皮(皮定均)徐(徐子荣)组建1700余人的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史称“皮徐支队”,挺进豫西,9月30日,八路军开进临汝县大峪店。11月24日,临汝县抗日县政府成立,接着设立了箕山(汝州市北部地区)区情报处,随之也组建了公安机构,这就是汝州历史上公安局的雏形。当时的公安机构人员大部分从八路军抗日队伍中抽调组成,主要任务是配合主力部队和人民群众一道积极开展敌后抗战、除奸防特等工作。1945年,日本投降后,皮徐支队奉命南下,国民党反动派和土匪还乡团卷土重来,由于革命力量薄弱,公安机构的人员进入隐蔽状态。
那个年代的公安工作与县政府的工作密不可分,所有的镇压反革命势力及打击土匪恶霸活动都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公安机关配合实施。
1947年8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陈(陈赓)谢(谢富治)兵团强渡黄河,挺进中原,于11月1日,首次解放临汝县城,歼灭敌军800余人。由于汝州境内敌对势力顽固,国民党残余及土匪猖獗,斗争形势复杂,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三次解放临汝县城。
1947年11月24日,临汝县人民民主政府在杨楼镇和尚庙村宣布正式成立,县长辛国良和副县长王武烈为了稳定斗争局势,同时宣布成立直属队,直属队也叫“公安队”,就是公安局的前身。当时,直属队按照部队编制部署兵力,队长张钦,下设3个班,第一班班长张合,第二班班长张石头,第三班班长王连生,共有战士20人。主要任务是:配合部队清剿土匪,看押犯人,保卫新成立的人民政府安全,维护地方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侵犯。公安队虽然从解放军队伍中分离出来,仍和人民军队一起并肩作战。
随着革命斗争形势的不断变化,1948年4月,临汝县人民民主政府搬进临汝县城,办公地址设在临汝十中院内。直属队也随之进入县城工作,主要任务就是配合中原支队102旅和独立团清剿残余匪徒和保卫党政机关安全。1948年5月,临汝县人民政府宣布临汝县公安局正式成立,办公地址设在广德街(现在的后火神庙街)。由于成立时间仓促,县政府指定马象唐(山西武乡人)为负责人。下设审讯股,股长由马象唐兼任,侦查班长张万珍,副班长张明俊,共十余人。原来的直属队改称为公安队,队长张钦,后改为梁金更,公安队下设五个班,共有战士53人。
汝州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境内匪患猖獗。据统计,当时的临汝县境内建制在大队以上的匪患势力就有30多股,遍布山区、平原、城区等各个角落。他们到处烧杀掠抢,残害百姓,杀害共产党的干部。公安人员主动出击,侦破恶性案件,抓获了大批反革命分子。截至当年9月15日,公安机关抓获各路残匪156人,全部进行收押看管改造。
当时,临汝县政府由于成立时间短,群众基础薄弱,政权巩固工作十分艰巨,县委县政府极其缺乏有经验的干部。由于解放军过江时间推迟,中原局决定从山东调到河南的8000名干部中,抽调150多名,充实到临汝县干部队伍开展工作。
9月份,为了加强公安力量,强化机构建设,临汝县委决定:任命从山东调来的干部尹子明(博山县人)为县委委员、社会部部长,担任县公安局长。尹子明就是汝州公安史上的首任公安局长。同时,对公安内部机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下设四股两队,即秘书股、人事股、侦察股、审讯股,侦察队(21人)和公安队(100多人)。
1949年3月,遵照党中央的指示,公安局长尹子明随军南下,由副局长马象唐主持公安局工作,1951年6月,县委正式任命马象唐为公安局长,负责临汝县公安局的全面工作。
那个时代的公安机关组成人员大部分都是解放军独立团和中原支队抽调人员充实到公安队伍的,只有少部分民警出自临汝县本土,且都是政治思想坚定,苦大仇深的青年农民群众。
公安机构的成立,对社会稳定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作用。
1948年秋,根据军分区司令员谢育才的指示:中秋节临近,残余特务和土匪可能趁八月十五过节期间与家人团聚,决定在临汝县全境组织一次大清查活动,对罪大恶极的不法分子逮捕一批、镇压一批、教育一批,安定民生,保护群众利益。县政府成立清查委员会,县长王武烈亲任主任,独立团长和军政大学参谋长及公安局长等七人任副主任,组成清查委员会。参加清查行动的有独立团两个营、公安局全体人员、军政大学未分配的学员干部、政府骨干等共2000人参加。在行动之前,明确了任务分工,强调了注意事项,宣布了行动纪律,还秘密设定了“暗号”口令。9月19日,即农历八月十六凌晨三点开始行动,当天共抓获各类犯罪分子523名,全部进行拘留审查,后经过甄别,逮捕土匪16名,特务分子25名,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那个年代,还没有设立检察院和法院等政法机构,所有犯罪分子的逮捕判刑均由县委书记、县长和公安局长以及预审股长商议后做出处理结论。
大清查后的10月28日至10月30日,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先后在八区、六区、一区、五区和九区分别召开群众批斗大会,对犯罪分子当场宣布逮捕判刑,枪决了杀人犯李鸡娃、孟书田,惯匪张书印、杨太成,土匪大队长郭才、谭思义等15名罪大恶极犯罪分子。同时,遵照上级“首恶必办,协同不问”的政策,对一些危害程度较小、罪行较轻、民愤不大的从犯从轻处理,有些判处有期徒刑,有些教育后释放回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改造。
特别是在剿匪反霸和清除国民党残余势力等关系党和新生人民政府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公安干警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革命事业,与人民解放军并肩战斗,面对白色恐怖和穷凶极恶杀人如麻的土匪惯犯,毫不退缩,浴血奋战,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壮丽诗篇,为共和国江山稳固起到了坚定的基石作用,为新中国的五星红旗于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飘扬,立下了汗马功劳。
解放后,在汝州公安发展历史上,也不乏中国军人的身影,现已离休的老干部王长海,于1948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曾参加淮海战役,屡立战功,在解放后云南边防部队剿匪期间,与残余势力赤身肉搏。离开部队后,进入汝州市公安局工作。
汝州市公安局退休干部、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孙国清,还有在抓捕歹徒中身负重伤,不幸献出生命的二级英模郭建国等同志都是从军营里走出来的人民警察。
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荣立个人一等战功的王幸祥,退伍后,进入公安机关工作,从一名普通民警做起,兢兢业业为公安事业无私无畏奋斗。还有优秀退役军人杨亚磊、辛志高等矢志不渝,全身心投身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汝州公安工作,由于受军营生活的锤炼和洗礼,单兵素质过硬,指挥才能优越,先后走上领导岗位。
据不完全统计,在汝州的公安队伍里,退役军人占有相当一部分的比例。正是这些曾经为国防建设做出贡献的退役军人,造就了公安队伍不惧强敌、善于拼搏、敢打硬仗的钢铁之师,也铸就了一心为民、乐于奉献的铁骨柔肠和剑胆琴心,为汝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军人,不仅仅是共和国生命安全护卫者的代名词,也是公安民警头顶上的那颗“星”。他们牢记着党的使命,肩负着人民的重任,胸怀着黎民百姓的安危,每时每刻都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