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想出了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妙招”,殊不知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被罚款还得给驾驶证扣分。
2月18日8时左右,汝州交警在城区开展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号牌被口罩故意遮挡。经询问,驾驶员余某为躲避电子警察抓拍,耍起“小聪明”,用口罩故意将车辆号牌遮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余某因故意遮挡车牌号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民警提醒,以下行为属于故意遮挡号牌: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的;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的;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认的;其他影响机动车号牌正确识别的行为。
郭营战 彭培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