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所长,你可要帮帮我啊!”近日,焦村镇居民焦某心急如焚地走进焦村司法所,反映其两个姐姐不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申请人民调解。
接到申请后,司法所所长董亚丹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吴笑笑入村走访,得知焦某作为家中老三,父亲去世后,母亲便一直与她生活。如今母亲生活不能自理,焦某独自照料压力巨大,母亲的养老金又无法覆盖养老院费用,她每月还要倒贴钱,希望两个姐姐能一同赡养母亲,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还了解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介入调解无果,焦某的姐姐们也并非不管母亲,平时也会看望照料,因焦某当初招的上门女婿,父母的财产归焦某,父母便由焦某负责。但现在焦某话说话难听,事又办的让人难受,导致姐姐们不愿搭理她。
调解初始,一家人争吵不断,相互指责,对立情绪严重。为缓解紧张氛围,考虑到赡养案件的特殊性,只有通过亲情感化、疏导教育,才能从根源上修复亲情,将老人的赡养问题落到实处。于是,董亚丹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与专职调解员吴笑笑分别与当事人逐个谈心、耐心疏导,将法律责任、父母恩情、家庭和谐等方面融入调解之中,同时引导姐妹间互相体谅难处,鼓励大家共同协商解决问题。见三人态度都有所缓和,随后又将一家人叫到一起“面对面”交流解开心扉。经过多次劝解和沟通,在司法所努力下,一家人终于放下芥蒂,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日常生活方面,三个女儿轮流照顾母亲,每家十天,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的日常生活开支;生病住院费用方面,由老人的养老金先行支付,不足部分由三个女儿每人承担三分之一;母亲如遇病重需要陪护时,三个女儿轮流值班陪护,并可共同聘请护工帮助护理,护工费用每人承担三分之一。
焦村司法所用专业与温情,为这场赡养纠纷画上了一个暖心的句号,也为社会和谐添上了温馨的一笔。董亚丹 张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