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市法院执行局到寄料镇闫小寨村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并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王某一家在外地打工,后发现自己责任田的道路被甲、乙两家堵住不能通行,其中甲将家门口道路路基提高1米左右,乙在家门口搭一简易棚,导致王某不能正常通行农用机械设备。2024年8月,经法院判决,限甲、乙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恢复王某基本农田的正常出路。后甲、乙两家未按法院判决主动履行,2024年10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本案涉及邻里纠纷,市法院执行局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甲、乙均自愿作出承诺,限期自行拆除相关设施。
约定期限到后,甲、乙两家均未按照各自的承诺履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赶到涉案现场,对被执行人的妨害设施进行强制拆除。经过两个小时的作业,妨害设施被拆除完毕,该案件顺利执结。
现场普法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也借此机会向被执行人以及围观群众展开普法宣传,向群众讲解了遇到邻里纠纷等问题,要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以及如何通过执行程序及时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随后,执行干警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资料。
“以前遇到邻里纠纷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听了执行干警的讲解,知道了怎么通过有效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讲的法律知识非常接地气,我们都能听懂,也很实用。”群众纷纷说道。
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普法”的宣传方式,一方面促成了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另一方面通过现场普法宣传,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能够在家门口“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
闫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