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诉讼程序全过程,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近日,市法院首次采用“筛选-摇号-报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为一起涉案标的额高达四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节省一半以上鉴定费用,鉴定时长缩短37天。当事人连连称赞:“之前咨询过多家鉴定机构,标的额这么大的鉴定费用确实很高。这下好了,不仅缩短了鉴定时间,还节省一大笔费用,真是太感谢法官了……”
申请人中国建筑某工程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分别申请鉴定。考虑到本案鉴定标的额大,鉴定事项繁多,经前期咨询,预估鉴定费用几百万元,鉴定时长约90天。如采用传统方式选择鉴定机构,可能出现大案件摇中小机构,专业能力恐难以胜任,效率无法保障,再者需支付巨额鉴定费用。为减轻企业诉讼成本,提高鉴定质效,结合上级法院相关文件指引精神,市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团队创新工作方法,在充分告知双方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后,向双方释明本案选择鉴定机构的方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筛选-摇号-报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
首先根据案件情况对参与摇号的鉴定机构设置标准,如资质等级、机构规模、从业年限、行业评分等,然后在符合条件的机构中采用双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备选机构,最后备选机构现场阅卷,在纪检监察部门、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下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收费降幅及鉴定用时,根据收费降幅及鉴定用时确定最终鉴定机构,选择机构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笔录由所有参加人员签字。
此次选择鉴定机构,是市法院创新司法鉴定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是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的又一举措。下一步,市法院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关于选择鉴定机构工作的指引,不断总结、创新、探索更多司法便民举措,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司法鉴定服务。
刘亚静 郭艺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