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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10-21

如我在执”解民忧

清晨“出击” 为民“执”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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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执行局的同志们,因为我们的事情辗转奔波数十次,这执行款要回来太不容易了……”两位申请执行人说道。10月16日清晨,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果断出击,奔赴现场,历时一天成功执结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2月,赵某博驾驶轿车行至某路口时,与闫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三轮车上的闫某和赵某受伤。经法院判决,赵某博赔偿赵某、闫某共计10万余元,其中6万元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已赔偿),剩余部分由赵某博个人赔偿。

判决生效后,赵某博未在判决书限定的时间内履行法律义务,赵某和闫某遂分别向市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赵某博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又多次前往其家中,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赵某博因经商失败已负债累累,现在郑州依靠送外卖维持生计,但无法确定其具体住址。

2024年8月,在获悉赵某博的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因定位有误最终未能将其拘传成功,但见到了赵某博的父亲。执行干警便与其父亲讲明利害关系,其父亲表示同意配合工作,并表示愿意代为偿还部分案款。

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16日凌晨,执行干警再次收到赵某博的位置线索后,随即驱车赶赴郑州,并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将其拘传至市法院执行局。

在执行局内,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向赵某博释法明理,希望其能够履行赔偿义务;另一方面告知赵某博,如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赵某博表示愿意当场向两位申请执行人进行赔付,至此,两起案件顺利执结。穆怡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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