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中共中央十二条),对人民公社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所有制,至少七年不变;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第一线;认真实行劳逸结合;进行整风整社等问题作出了明确指示。11月15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明确要求各地“必须在几个月内下决心纠正十分错误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生产的瞎指挥风”(习惯称“五风”)。为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中共河南省委制定了《关于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简称“省委十条”),针对人民公社在实践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政策规定。此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反“五风”整顿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整顿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为内容的整风整社运动。
11月19日,中共临汝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省委、地委的部署,召开四级干部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十二条”和“省委十条”,以“彻底揭开‘五风’盖子,扭转局面,全面安排好社员生活”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县的整风整社工作。大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反“五风”转变各级干部作风,纠正“一平二调”错误。第二阶段是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改革人民公社管理体制。
临汝县作为洛阳地区整风整社试点县,洛阳地委派出工作组到临汝县指导整风整社工作。县委抽调3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各公社抽1名副书记和洛阳地委工作组一起,选择“五风”严重的寄料公社杨楼大队作为整风整社试点队。同时,县委分别在“五风”严重的陵头公社和“民主革命不彻底”的尚庄公社派出工作组进行试点。运动开始首先对全县各公社进行划类。划类标准是:一类社队,组织队伍基本纯洁,“五风”不严重,群众生产生活比较好;二类社队,干部不是坏人当道,但“五风”严重,群众生产生活不好;三类社队,民主革命不彻底,坏人当道,“五风”严重,土地荒芜,粮食减产,饿死人、病死人多,社会秩序混乱。县委根据不同类型的社队,采取了不同的工作方法:一类社队不派工作组,只派人督促检查,宣传政策,处理“一平二调”,纠正“五风”;二类社队,从反“五风”入手,组织干部、群众背靠背提意见,先解决内部问题,再解决外部问题;三类社队,主要是解决敌我矛盾问题,抛开原有党政领导组织,放手发动群众,先清除混进干部党员队伍的坏人,夺回“五权”(党权、政权、兵权、财权、吃饭权),完成民主革命补课,再处理“一平二调”,纠正“五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整风整社工作始终在县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十二条”和“省委十条”,坚持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依靠农民群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进行。具体作法是:①通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发动群众,上压下挤,大揭“五风”盖子,分清敌我,扫除敌对分子。1961年1月26日,县委在寄料公社杨楼大队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处理了社队干部中11名蜕化变质分子,达到“先震惊后镇静”的斗争效果,对广大干部群众造成了很大震动,扭转“五风”错误泛滥的局面。②纠正“一平二调”错误,落实政治、经济双兑现。各公社、大队分别召开兑现大会,对“一平二调”社员群众的物资70%进行退赔兑现,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团结广大社员群众,安定了民心。③整顿社、队各级组织,夺回“五权”,普遍建立以贫下中农为核心的社员代表组织,整顿公共食堂管理制度,提高饭菜质量,改善社员生活。到1961年5月全县停办公共食堂。④在反“五风”斗争中,对犯错误的干部根据错误性质区别对待。一是对那些不能和坏人划清界限的人和官僚主义分子,送集训班学习,不限制行动自由。二是对混进干部队伍中的坏分子、打死人、逼死人命的,送特训班受训,限制行动自由。三是对错误严重者撤职查办。四是对触犯刑律者逮捕法办。从1960年11月到1961年3月,共集训432人,特训124人,逮捕法办11人。
1961年5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并颁布试行。1961年5月10日至17日,中共临汝县委召开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广州会议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农业六十条”的具体方法。会后,县委在骑岭公社范集大队进行了试点。此后,县委把贯彻“农业六十条”作为整风整社主要任务,在全县普遍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集体所有制,大队对生产队实行土地、耕畜、农具、劳力“四固定”,实行“三包一奖”(即包工、包产、包成本投入、超产奖励),落实了按劳分配制度。县委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对粮食实行“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和分自留地,允许社员开小片荒地。同时,调整了社队规模,1961年6月,将原来全县10个人民公社改为11个区(镇),下辖44个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由原来的211个调整为371个,生产队由原来的1559个调整为2702个,把社、队规模调整到与农村生产力相适应的水平。
1961年8月,县委对在反“五风”运动中受到批判、斗争和组织处理的社队干部进行甄别复议,划清政策界限。对处理错了的干部进行平反,澄清思想,增强团结,充分调动了社队基层干部的积极性。1961年底,整风整社基本结束后,全县又开展了以爱国、爱党、爱社、爱集体、爱劳动、爱护公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由于认真地进行整风整社和贯彻“农业六十条”,从1962年开始,临汝县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逐步走上休养生息、有序发展的轨道。来源:汝州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