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郭营战 通讯员 张少格)冲动前最应该做的一件事,就是让自己冷静;你会发现,为了一点小事“大动拳脚”的结果就是打赢去坐牢,打输去住院。所以,矛盾来临,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近日市公安局严厉查处一起酒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故意殴打他人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警察同志,我的车让人砸了!”10月6日23时许,骑岭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郭女士报警,称其车辆被恶意损坏。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很快,民警锁定了行为人孙某。此时的孙某已酩酊大醉,瘫倒在地、语无伦次。民警在现场继续开展调查工作。然而在现场,孙某再次冲动起来,面对郭女士的质问,孙某趁着酒劲再次与车主郭某发生争执,一言不合便用拳头击打了郭某的脸部,民警迅速将孙某控制。
目前,孙某因酒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故意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分别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9日。
孙某事后交代,前一晚他与朋友聚餐,其间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回家至案发处时看到停在车位上的车辆,觉得车辆“影响”行走,便捡起附近地上的砖头砸向车辆。被抓后的孙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羞愧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