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乐义 通讯员王石头)3月14日,记者从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报道工作,我市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据了解,“3·15”期间,我市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中宣传形式,宣传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曝光典型案件,威慑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形成宣传声势,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