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王迎波一行到寄料镇平王宋村调研市委常委会会议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汝州交警硬核开展“拒酒驾”宣传3.8万元奖励优秀学子深耕地域特色点亮文旅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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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8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8-26

汝州交警硬核开展“拒酒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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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为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酒驾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市公安交警大队举安全之盾,防酒驾之患,组织宣传民辅警“进”酒吧、“逛”夜市,零距离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宣传活动,有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宣传活动中,民警向居民普及饮酒及酒驾安全知识。“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以案说法、通俗易懂的宣传,吸引了众多居民互动。

民警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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