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为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酒驾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市公安交警大队举安全之盾,防酒驾之患,组织宣传民辅警“进”酒吧、“逛”夜市,零距离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宣传活动,有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宣传活动中,民警向居民普及饮酒及酒驾安全知识。“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以案说法、通俗易懂的宣传,吸引了众多居民互动。
民警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