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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2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8-16

临汝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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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八届十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了“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并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论断,并把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经济、政治政策批判为“单干风”“翻案风”。河南省委在贯彻八届十中全会的三级干部会上提出“目前在农村确实存在着一股‘单干风’,而且党内外都有。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坚决把这股风刹住”,开始对经济调整时期相对宽松的农村经济政策进行限制性调整。1963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农村开展以“四清”(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在城市开展以“五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春,县委按照省委、地委的部署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3月29日,县委召开历时10天、有931人参加的三级干部扩大会议,主要内容是继续传达中共中央八届十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地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县委书记杨志新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动员报告,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各级领导干部要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向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开展斗争,打退反社会主义的“黑风”。

1963年春到1964年上半年,全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目的是贯彻《农业六十条》,落实按劳分配政策,维护集体经济,解决干部特殊化、多吃多占、贪污腐化等问题。

为搞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县委和各公社党委首先以扩大干部会议的形式,培训社教骨干分子1.23万人。这些人员由县、社机关干部,农村大、小队干部,贫雇农代表组成。他们经过忆苦思甜教育,提高阶段觉悟,大揭资本主义“黑风”盖子,首先检查自身的“四不清”错误,放下“包袱”,然后回到自己所在单位,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县委又抽调300人,组成54个社教工作队,进驻到骑岭公社的安庄、范集大队,纸坊公社的纸南大队等54个大队,开展社教试点。为了加强对工作队的管理,县委还制定了社教工作队员六项守则。

县委在社教开始前,对全县413个生产大队党支部政治状况进行分析排队。党支部坚强、干群关系好、贫下中农占优势的一类大队有160个,这类大队依靠大队党支部开展社教运动;党支部基本坚强、干群关系一般、贫下中农占优势的二类大队有169个;党支部能力弱或干群关系不好、贫下中农不占优势、问题不好解决的三类大队有84个。对二、三类大队,县委工作组帮助他们开展社教运动。

全县的社教运动分五步进行:第一步宣传党的政策,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第二步扎根串联贫下中农,组织以贫下中农为骨干的阶级队伍;第三步大、小队干部自我检查“四不清”错误,发动群众揭发干部的“四不清”错误,落实经济退赔兑现,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第四步打击阶级敌人,对地、富、反、坏、右五类坏分子进行说理斗争;第五步建立健全生产大队领导组织,开展评“五好社员”“五好干部”和“五好生产队”活动,掀起农业生产新高潮。运动中基层干部和社员,人人都要“洗手擦黑”,即要求干部和群众都要交待自己的敌我不分、贪污盗窃、私分粮棉、封建迷信、“闹单干”、搞“资本主义”等问题。对揭发出来的干部“四不清”问题,社员搞家庭副业中属于投机倒把的问题,都进行了经济退赔。在经济退赔中做到干部、群众及干部家属三满意。到1963年11月,全县413个大队中,有292个大队开展了社教工作。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转变了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参加集体劳动的积极性普遍提高,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运动中不按政策办事,甚至搞逼、供、信的错误做法,使一些基层干部和社员受到不应有的无情打击。

1963年5月和9月,中共中央先后颁布《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草案)》(简称“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后十条”规定:整个运动由工作队领导,以“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为内容的“小四清”转向“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大四清”。根据省委、地委的部署,1963年12月26日,县委做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决定和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规划和部署意见》,要求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社教各项任务。1963年12月26日至31日,又专门集中县、社机关干部学习两个“十条”。参加学习的有1115人(其中:县级干部18名,区、社干部272名,一般干部825名),有1025名干部做了检讨,共检讨出错误3825条。至此,全县的社教运动开始由“小四清”转入“大四清”。

县委安排这次社教分五步进行。第一步原原本本宣讲两个“十条”,扎正根子,组织好阶级队伍,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第二步搞好“大四清”;第三步清理阶级队伍,开展对敌斗争;第四步整党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第五步进一步贯彻“农业六十条”,干部带头参加集体劳动,处理好公私关系,掀起生产高潮。

1964年9月,按照洛阳地委部署,县委抽调402名社教工作队员,其中有150名知识青年组成社教工作队,建立临时党团组织,由县委书记杨志新带队到偃师县李村公社开展“大四清”运动。同年12月,洛阳地委派专区妇联主任张锦兰带领社教工作队,到临汝县开展“小四清”运动,把24名县、社干部定为“四不清”干部,集中起来进行训练,有的被撤销职务。

在农村开展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教运动的同时,县委在城镇和行政机关、厂矿开展以“五反”为内容的社教运动。1964年9月18日,县委召开工作会议,在全县行政机关、厂矿中掀起了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

1964年5月24日,县委发出《关于在中小学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方案》,决定在全县1667名中小学教职工中开展社教运动。学校社教的内容是:主要解决教育系统存在的领导作风不纯、组织不纯、资产阶级思想泛滥、阶级立场不坚定、经济混乱等问题。方法上采取学文件、领导带头放“包袱”、教职工提意见等。运动后期开展了评“五好教师”“五好学校”,制定又红又专计划,掀起群众性比、学、赶、帮、超高潮。

196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规定农村的“四清”和城市的“五反”统称为“四清”。明确指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按照中央的部署,同年2月,县委发出《关于搞好“小四清”运动的几点意见(草案)》,并召开三级干部扩大会议,贯彻“二十三条”,并抽调300多人,组成工作队,派往各大队继续开展社教工作。这次社教对1964年“小四清”运动中清出的问题,作出退赔规定,要求“四不清”干部限期退赔。同时,县委明确规定这次运动“只清干部不清群众”,同时按照“农业六十条”规定,对在“小四清”运动中出现的“左”的做法进行了纠正。同年7月,县委抽调380人组成社教工作队,由县委书记杨志新带队到灵宝县开展“大四清”,到196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撤回。

县委在社教运动后期,对大队一级党、政、群组织进行普遍整顿和充实健全。为在农村长期依靠贫下中农,树立贫下中农的阶级优势,各社、队普遍建立贫下中农代表组织。1965年3月25日至29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贫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临汝县召开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选举杨志新为主任,景星辉、李三昌、姜波连为副主任。

从1963年春到1965年底,全县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于纠正干部多吃多占、贪污、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不良作风,对于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封建迷信活动,对于纠正经济调整后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中滋生的“家庭私有经济”思想,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受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影响,运动中混淆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使有些单位一部分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批判和处理,特别是把一些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生产力、改善群众生活的正确经济政策和措施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批判、限制或取消,伤害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同时,由于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始终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及时发现并纠正运动中某些偏差,使临汝县的社教运动一直朝着好的方面发展。

来源:汝州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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