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乐义)7月8日,记者从市教体局(教育)获悉,我市2017年城区公办中小学(部分)将于7月12日开始招生。
招生原则与入学办法:(一)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中小学实行划片招生,招生区域内户籍人口和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口的适龄入学对象在片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外来义务教育入学对象以公办学校为主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同意外出借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所属乡镇中心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随监护人生活居住情况(证明),统一安排在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小学招生对象年龄为201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报名办法与时间安排:7月12日-14日,招生片区户籍人口持户口本及复印件报名,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及复印件报名。7月15日-17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外来义务教育入学对象报名。7月18日-19日:处理遗留问题。8月22日后,公布招生结果、分班及班主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