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我读初中三年级。
因为中学合并,在村里读完初二的我不得不离开家来到乡中,开启了寄宿生活。
那时候每周上六天课,周六下午下课后回家,周日下午返校。十几里地的距离,步行需要两个小时。
那是春天的一个周六,又到了放学该回家的时候,我让邻村的同学帮我捎信,说我周日上午再回。我的理由是刚下过雨的土路,泥泞难行。
我不喜欢春天的雨,哪怕是谁说“春雨贵如油”,都不能影响我的选择。因为上学抄近路,我和同学们总是从鲁山坡的脚下穿过,路程能少上三分之一。可是每当下雨,山路上的红泥紧紧黏住脚上的鞋子,让人拔不出脚、迈不开腿,最是令人讨厌。
课本上有朱自清大师的《春》,老师不仅让我们背得滚瓜烂熟,而且还让我们仿写。导致我每次从泥泞中不堪地走过,都会痛苦地想起《春》,想起我曾经仿写过的作文,痛苦再次加剧。
其实我知道,我之所以决定周日才回,是因为周日晚上能看电视。学校有一台黑白电视机,每到周六晚上就会搬到室外,未回家的老师和同学们,甚至附近的人,都可以去看。
我想看的是一个外国的电视连续剧《罗宾汉》,每周六晚上播放一次。如今的我除了这个电视剧的名字,其他的全无记忆,思来想去应该是青春期叛逆的小小流露吧。
母亲很严厉。我一边看电视一边还在担忧着,母亲得知我不回去的时候,会不会生气。
一夜的忐忑,周日早上我早早地就出发了,到家的时间正好是吃过早饭的时候。
走进家门,正踩着缝纫机的母亲突然看见我,脸上立即露出了笑容。她起身先问过我是不是没有吃饭,立即就去了灶间,不一会儿就端来了一碗热乎乎的芋头汤。又饿又渴的我三下五除二就把一大碗芋头汤吃得是干干净净。
很多年过去了,我常常想起那碗芋头汤,或者说它并不是一碗真正的汤,它做起来其实并不复杂。把蒸熟的芋头去皮,放锅里用开水煮上一会儿,盛到碗里,加入白糖,一碗芋头汤就完成了。
食材很普通,味道很普通,普通得就像地里刨食的父老乡亲。但在记忆里,娘做的那碗芋头汤却记忆犹新,不再普通。
可是芋头并不是哪里都有。很多年过去了,当我在超市看见芋头的时候,内心很是有些激动。虽然在他人眼里,芋头的味道寡淡如淀粉,而在我的口中,芋头还是那么的又面又甜。
我常常想起那碗芋头汤的味道,也很想为自己做上一次,可是始终没有做出来的勇气。因为我知道,即使做出来了,也吃不出当年的那种感觉和滋味。
现在的我偶尔还会买上几个芋头蒸着吃。前几天刚去过超市,本想在冰天雪地的日子里热热地吃上几个芋头暖暖心肺,却猛然发现,如今的芋头似乎已没有过去的香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