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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2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1-16

“一站式”服务“一键式”共享“一体化”处理

我市交通事故纠纷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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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信访案件层出不穷,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现在的一体化办案处理模式,能够整合多方资源,从立案到结案用时短,结案快速且高效,群众满意度也高。”提起我市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的变化,近日,交通事故合议庭负责人耿建立这样说。

“一起事故,两个受害人,分别立案,在一体化处理中心的高效审理、调解下,该案件很快便可以结案。”据耿建立介绍,2023年12月8日,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发生的交通事故案立案,在认定事故过程中发现,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辆违规停放在道路边的大货车影响视线。随即,办案民警和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就案件情况对当事人给予利害关系分析,受害人也同意撤诉进行调解处理。最后,在汝州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于2024年1月15日前向受害人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9000多元。对于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均比较满意。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创新,各相关政法部门积极协商,共同努力成立交通事故合议庭,实施道交一体化项目,推动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取得了显著成效。

部门密切配合,成立交通事故合议庭。汝州市法院组建成立了一支17人组成的专业审判队伍,并在汝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成立了汝州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合议庭。成立以来已累计调解、审理交通事故纠纷6000余件,方便了群众,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减少了信访案件。

贯彻落实放管服,成立一体化处理中心。汝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入数十万元对事故科一楼修缮一新,设立了50平方米的中心大厅和3个调解室,成立了汝州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同时,将交通事故处理、诉调对接工作站、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审判合议庭、保险理赔、司法鉴定、社会救助融合一处集中办公,实现了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一站式”交通事故处理服务。推动了事故责任认定、诉前调解、社会救助、司法援助、立案等工作的一体化建设。该中心的成立,建立了流程全覆盖、调解手段多元化、协作联动多渠道的事故处理新模式。

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助推纠纷化解。汝州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合议庭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整合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法院、司法、保险等各方资源,全面推进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事故处理中的责任认定、司法鉴定、社会救助、司法确认、人民调解等环节的公正高效运行。统一、透明的理赔标准在事故处理的各个环节均可通过各种方式的调解得到统一的标准赔偿,有效减少道交事故纠纷案件的数量,提升了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融媒体中心记者宋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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