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郭营战通讯员李根立)日前,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有关名单的公告》,在全省154家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中,汝州市慈善总会位列其中,也是我市唯一获得此种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据了解,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指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所取得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其公益性捐赠税前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自发布名单公告的次年1月1日起算,有效期为三年。
汝州市慈善总会自2020年8月第三次组织换届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弘扬慈善理念,宣传慈善文化,发展全民慈善,创新网络募捐,积极开展防汛救灾、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建设、助学助医等活动,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整体工作进入了全省第一方阵。连续三年获得河南省及平顶山市“99公益日”活动先进单位、平顶山市先进慈善组织等荣誉称号,两次受到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特别奖励。此前,曾于2021年4月30日获得河南省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