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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6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1-24

打好“三张牌”做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李治群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据人民日报报道,自2021年5月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扎实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

目前,我国公共法律服务虽然已经基本实现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的全覆盖,但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离基层社会治理实际需求仍有一些差距。相比较而言,这些差距,在乡村要比在城镇更为明显。要想做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这项工作,至少要打好“三张牌”。

打好“情感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在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过程中,公共法律服务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要热爱“三农”事业,关心农业发展、关注农村变迁、关爱农民增收,要了解所服务乡村的风土人情,要走村入户,到田间地头,了解农民的实际法律需求,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打好“专业牌”。这是对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的基本专业要求。对以前的好做法好经验,可以继续发扬光大。比如,在法律援助方面,要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援助。再如,继续推广“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工作制度,让乡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跑腿”“不用等”。又如,继续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活动。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农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推出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打好“持久牌”。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沉得下心、提得上劲,要一年接着一年做,一茬接着一茬干。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新服务新思路,不妨在有效维护农民工和生活困难农民的合法权益,处理农民在相邻权、农业生产、赡养抚养等涉农纠纷案件上多下功夫;不妨在全力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多做工作,真正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和企业等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用心用情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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