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宝飘香暖人心解难答疑有耐心 贫困村民表谢意春节临近,儿童玩具店火爆试种莲菜 效果不赖敬老院里二三事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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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2-06

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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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汝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侵害、危害基层政权建设,操纵破坏选举、侵蚀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2.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街霸“路霸”等黑恶势力;

3.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5.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6.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争强斗狠等破坏一方秩序的黑恶势力;

9.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110 13937519887

2、网络举报

邮箱:r zs s hb@163.com

微信公众平台:平安汝州

3、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汝州市公安局“打黑办”———汝州市望城路130号,汝州市公安局(邮编467500)

或投入到汝州市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门口设置的举报信箱中。

4、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与黑恶违法犯罪做坚决斗争。对于举报线索及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汝州市公安局

2018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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