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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9-22

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护营商当事人放弃上诉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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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通讯员魏琦)9月1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一起涉营商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放弃上诉,主动履行案款33万元。

靳某与河南某劳务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靳某要求河南某劳务公司支付租赁费用894000元。经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靳某在其明知项目停工,河南某劳务公司不再使用案涉设备的情况下,既不及时向河南某劳务公司主张租赁费,亦不自行拆除案涉设备及时止损,故对停工之后扩大损失的租赁费不予支持,判决由河南某劳务公司支付靳某租赁费及违约金35万余元。河南某劳务公司对判决不服要求上诉,经过市人民法院释法明理中心法官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河南某劳务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协商还款事宜。靳某也感受到河南某劳务公司主动履行义务的诚意,体谅疫情下的企业生产的困难,愿意放弃一部分违约金,最终河南某劳务公司一次性履行案件款33万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至此,一起涉营商租赁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释法明理是审判环节的关键一环,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把握好法理情的“度量衡”,全力化解每起矛盾纠纷,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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