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郭营战)今年3月以来,我市针对城市街头公(游)园资金筹措难、运营管理难等问题,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探索实行公(游)园“社会招租-服务替租-政府监管”管理模式。该模式自7月初实际运行以来,实现财政节约资金、公(游)园精细化管理、承租方经营增收、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增强,达到了多赢效果。
以社会招租实现互惠互助。首批选定城区11处公园游园作为试点,发布《汝州市街头游园“以商养园”的招商通告》,明示公(游)园区域及数量、招商范围、招商项目、入驻条件等,在原有公(游)园风貌不变、功能不减、环境相适的基础上,面向市场精准招租,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目前,共建设便民服务类、健身娱乐类、休闲打卡类“公(游)园互惠互助项目”12个,签约管理面积23.66万平方米。
以服务替租实现合作共赢。政府对签约公(游)园范围内的场地、基础设施等使用权实行“零租金”政策,承租人负责园内环境卫生保洁、绿植养护、浇灌修剪等日常管理,并提供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站、免费直饮水、电车充电桩等服务,替代场地租金,预计每年可节约财政资金(市政管理养护费用)163万余元,实现政府、商户共赢。
以政府监管实现便民利民。政府部门负责对“公(游)园互惠互助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及日常监督,并按照“方便市民、合理布局、控制总量、定点限时”的原则,在公(游)园设置“乡村振兴果蔬经营便民服务点”“夜市小摊点”等流动摊点安置区域,制定管理标准,规范经营行为,定期开展专项环境检查和监督管理,着力打造“一游园一特色、一园一景”的便民利民特色项目,让商贩摆摊有去处、百姓得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