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协助下,汝州市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拘传了一名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任某与被执行人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汝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庄某偿还任某欠款23070元及利息。但庄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任某无奈之下向汝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立案执行后,汝州市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调查均未找到被执行人。4月15日,接申请人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庄某在南京市江宁区打工。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落实情况,并通过异地执行报备。4月20日,干警们远赴南京市江宁区,在两地法院的紧密配合下,成功拘传了长期躲避的被执行人庄某。
汝州市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详细释明利害关系,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庄某及其亲属当即支付本金210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与申请人任某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对汝州市法院的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此次两地法院的高效配合,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汝州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