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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4-19

立案执行聚合力化解矛盾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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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事,我烦恼了好久,现在终于把问题解决了,我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近日,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小程感激地对市法院立案庭法官说。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份,小程来到汝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反映,她的案件经过了一审和再审审查被驳回,现在作为被执行人被法院执行局强制从银行账户划拨走了10000元,但她始终认为自己不应该支付这部分款项,于是不断地向其他部门反映,后汝州市检察院就该案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

为了彻底解决小程反映的问题,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楚军荣安排主管立案信访的副院长孟铭杰专门协调督办此案。为了查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孟铭杰详细查看了一审和再审卷宗,了解到本案另一被告小林是浙江人,来汝州做生意期间认识了小程,并与小程谈恋爱。小林在与原告小郭做生意期间,使用小程的银行卡接收了小郭支付的10000元预付货款,但剩余货款均转账至小林银行卡上。后小林与小郭产生纠纷,小郭将小林和小程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了汝州法院,要求小林返还剩余的货款,并要求小程对打入其账户内的10000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一审依法审查后作出判决,支持了小郭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划拨了小程应承担的10000元。但小程始终认为是小林私自用其银行卡,况且双方已经分手,其不应该承担责任,于是又向汝州市法院申请再审,但因不符合再审的条件,法院经审查后依法驳回了小程的再审申请。

立执联动促和解

为了彻底解开小程的心结,同时又能保护小郭的胜诉权益,使该案得到顺利执结,孟铭杰多次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交流,释法明理,并与执行局法官李小强进行了深入研判。最后在立案庭和执行局共同努力下,终于联系上了久未露面的小林。

在法理、情理的共同感化下,小林、小程也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终与申请执行人小郭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一桩困扰小程近三年的“烦心事”,在汝州市法院立案庭和执行局共同努力下,顺利解决。而小程也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普法教育,并表示在今后生活中再也不会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有效证件轻易交由他人使用。

加强立案与执行的深度融合,是汝州法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又一举措。为有效化解纠纷,该院立案庭主动与执行局对接配合,主动寻求解决案件的突破口,积极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推动各部门有效联动,厚植为民情怀,积极回应群众需求,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和理念。

融媒体中心通讯员范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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