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叶玉梅 赵亚飞)笔者1月2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市累计为415034户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发放政府困难电费补贴2324190.4元,有效保障了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电价变动影响,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群众发放困难电费补贴的规定,对按程序批准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和特困人员的困难家庭,由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以户为单位在电力营业部门按用电量全额交纳电费,每季度由市民政局提供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家庭名册,市财政局按每户每月补贴电费10千瓦时/补贴资金5.6元的标准,以“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个人账户上,确保电价补贴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