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杨子) 2017年12月29日,市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举办“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启动仪式,双方共同签署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推出“悬赏执行”新举措。
启动仪式上,共有7名申请执行人现场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投保单,其中签单最高的悬赏金额10万元,最低的3000元。
据悉,“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约定,第一种情况是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第二种情况是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满足以上两种情况的任一种即可构成承保前提。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经法院同意,依照悬赏公告应由被保险人对举报人承担的赏金赔付责任,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费率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对于提供财产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于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