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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1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6-21

我市新增三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

月日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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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宋乐义 通讯员 仝霖)6月2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联合下发通告,决定在我市运用科技治超手段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通告显示,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经汝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运用科技治超手段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新增的3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为:汝州市陵头镇养田村,G207锡海线K1476+300米处由南向北三个车道。汝州市临汝镇虎掌凹村,S241K98+300米处双向四个车道。汝州市纸坊镇东赵落(G344K901+300米处)双向四个车道。

据了解,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由汝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货运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逃避称重检测目的,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罚、记分。

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人,将依法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对于拒绝、阻碍交通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扰乱治超执法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系统自2022年7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当事人主动前往消除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的,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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